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14〕9号),我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2014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先行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再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须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纳入诚信管理。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