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推 荐 中 国 家 具 协 会 第 六 届 理 事 会 候 选 名 单 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家具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年底前召开。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中国家具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履职期间,我国家具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家具协会新增了一大批优秀会员企业。2011年-2014年,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根据《中国家具协会章程》规定,应广大会员单位要求,每次会议都对理事会成员单位进行部分增补。在今年召开的“中国家具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将对现在执行的《中国家具协会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同时,将根据新章程的规定,确定新一届理事会候选名单,选举出新一届理事会。
现将第六届理事会成员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候选范围
1、 所有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会员单位;
2、 候选单位必须积极参加中国家具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年按时交纳会费;
3、 凡从事家具及相关领域产品生产销售、科研设计、技术开发、信息情报、人才教育以及与家具行业相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候选单位。
4、 遵守中国家具协会章程,无不良记录,工商登记注册法人单位。
二、 候选条件
(一) 理事单位
1、家具生产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会员单位;
2) 在所属领域(民用家具、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公共家具、户外家具、家具出口等)有一定知名度,在当地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3) 需有3年及以上家具行业经营经验;拥有全职工作人员300人以上,企业年产值1.5亿元人民币以上;
4) 具有当地省份驰名商标、名牌等荣誉的企业优先;
5)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优先。
2、家具流通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会员单位;
2) 从事家具(建材)市场经营3年以上,总经营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
3) 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拥有国内二线及以上品牌家具企业入驻,入驻的家具品牌超过100个;
4) 诚信经营,认知度高,无违反法规及行约行规记录;
5)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优先。
3、其他相关单位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员单位;
2) 从事信息、展览等家具行业相关领域,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对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 常务理事单位
1、 家具生产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以上单位;
2) 在所属领域(民用家具、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公共家具、户外家具、家具出口等)处于先进地位,市场成熟度较高,在其业务领域占有较大份额;
3) 需有5年及以上家具行业经营经验;拥有全职工作人员500人以上,企业年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
4) 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荣誉的企业优先;
5) 在创立自主品牌和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企业核心技能传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6) 获得全国以上荣誉优先;
7)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2、 家具流通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以上单位;
2) 从事家具(建材)市场经营5年以上,总经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
3) 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拥有国内二线及以上品牌家具企业入驻,入驻的家具品牌超过200个;
4) 诚信经营,认知度高,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5) 获得全国以上荣誉优先;
6)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3、 其他相关单位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以上单位;
2) 从事信息、展览等家具行业相关领域,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对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副理事长单位
1、家具生产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
2) 在所属领域(民用家具、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公共家具、户外家具、家具出口等)处于领先地位,市场成熟度高,辐射面广,在国内外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3) 需有10年及以上家具行业经营经验;拥有全职工作人员1000人以上,企业年产值8亿元人民币以上;
4) 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荣誉;
5) 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产品设计、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 在创立自主品牌和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企业核心技能传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7) 在企业文化建设、组织结构管理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8) 获得全国以上荣誉。
2、家具流通型综合企业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
2) 从事家具(建材)市场经营10年以上,总经营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
3) 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拥有国内二线及以上品牌家具企业入驻,入驻的家具品牌超过500个;
4) 在全国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影响力,信誉度高;
5) 获得过全国及以上荣誉;
6) 在企业文化建设、组织结构管理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其他相关单位
1) 候选单位必须为中国家具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
2) 从事信息、展览等家具行业相关领域,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对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副理事长单位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得超过2届(如超过70周岁,超过2届的企业必须更换负责人)。
(四)其他条件
推荐上来的候选单位在满足上述各个级别的候选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比例关系:常务理事单位不得超过理事单位的1/3,副理事长单位不得超过常务理事单位的1/3。
三、申请流程
中国家具协会的会员单位以推荐方式提名,报中国家具协会会员部,由中国家具协会秘书处根据全国行业状况综合平衡后采用通信方式向第五届理事会征求意见,最终在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企业填写《第六届理事会候选单位》表格,且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在2015年10月16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中国家具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潘晓霞 王益德 郝媛媛 杨东芳
电话:010-87766752 87732271 87732383 87747349
传真:010-87747349
邮箱:huiyuan@cnfa.com.cn
附件3:《中国家具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候选单位(其他类型单位)》
中国家具协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