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的新闻发布行为,推进协会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协会的健康运行,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家具协会的独特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家具行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
第二条:家协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家协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深圳家具协会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公众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洪小惠担任;代表协会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协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会员部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会员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协会相关事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会员大会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协会年度工作成绩,集中传播协会发展规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等企业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协会良好形象。
(二)年中新闻发布。以协会官网公示的形式,发布家具行业发展相关咨讯、家具行业标准公告;及协会扶贫、捐赠、培训、游学、展会、研讨会等活动报道。
(三)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协会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法律、协会章程要求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协会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协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会员部或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秘书长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会员部、推广部等有关方面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电视专题片、图表等资料。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供,会员部负责汇总,报协会秘书长审定。
(三)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四)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五)实施新闻发布。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协会会长、理事长、监事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会员部提出建议后,报会长确定。
(六)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会员部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有关部门反馈。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