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企业参展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促局,光明、坪山新区经服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2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下称资助计划)申报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掌握2011年我市企业参展情况,经报请市经贸信委和市财政委批准同意,我中心自即日起,开展2012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企业参展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行参加了已列入《201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参展备案展会目录(2011年参展项目)》(附件1,以下简称《备案展会目录》)内展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市注册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各类企业。
二、备案范围
备案的参展项目,应为已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项目。未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参展项目,不在本次备案范围。
三、备案时间与形式
本次参展信息备案工作自即日起至3月30日止。一律采用网上填报形式。需备案的企业可登录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203.91.55.23/stms/(注:在蓝色通道所使用的帐号密码不可在此系统内使用,用户需新注册申请),进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参展备案”栏目,按《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备案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操作和填写备案信息,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填报的参展项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备案信息,导致不能获得资助计划资助的,后果自负。
(二)企业填报备案时,如有不明确情况的,可根据所属行业向相应协会进行电话咨询;无法确定所属行业的企业,可向“其他行业”对应协会咨询。如对协会的备案咨询工作有异议,可向我中心反映相关问题,我中心将在调查实际情况后协调解决。
(三)企业在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操作时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向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五、备案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我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吴成蛟 82975860 冼 冰 82979564
许洁丽 82975850 任晓健 82977396
刘 广 83569972 刘 绮 82977350
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26712272
传 真:83414061
电子邮箱:szjcsc@126.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楼706室(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
2、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咨询电话:
邢秋霞 26018173 李思嫣 26018260
附件:
1.201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参展备案展会目录(2011年参展项目)
2.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备案操作指南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