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的由来(一)
从古至今,中国传统家具的用材几乎都以木材为原料,其根本原因是家具与建筑的亲缘关系,它们高度一致,如影随形。中国古代建筑都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人们自然顺便利用建筑中的木材来制作家具,在取材的方便性和经济性方面显得十分合理。自宋代以降,中国的室内生活中垂足而坐的方式逐渐形成,并得到普遍流行,于是宋代家具直接吸收两宋建筑的“大木梁架结构”的营造法式,运用小木作制造工艺,很快使宋代家具完成了向高形形体的过渡。于是,确立了框架结构的形体式样,替代了隋唐以来的沿用的箱形、台座壸门式结构。
在长江中下游的江南地区,民间就地取材,选用当地盛产的榉树为家具的用材,大量制造供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的榉木家具,这种木材质地坚硬、色泽明丽,花纹优美,尤其是树龄久长,粗大高直的树材,心材常呈红橙颜色,纹理的结构呈排列有序的波状重叠花纹,俗称“宝塔纹”。在苏州、松江一带,还把这类木制的家具称作“细木家伙”。
到明代中期,除榉木以外,家具用材又进一步采用高级硬木,如紫檀木、花梨木、乌木、铁力木等,其中尤以紫檀、花梨最成一代时尚。嘉庆年间,宋氏刊本《台州丛书》刊万历时进士王士性《广志铎》中也说:“姑苏人聪慧好古,亦善仿古法为之,……几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为尚。”
实际上,选用紫檀木、花梨木制作家具在唐代就已开始,但真正大量采用这些优质硬木制作家具,还是到了明代中叶历经榉木才风靡起来的。家具用材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家具文化现象:通过家具用材表达家具文化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