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黄金”代理商受审董事长供地下炒金内幕
董事长揭内幕:每交易一笔,庄家赚100美元
1万元可操作100万元的资金,按这种1:100杠杆率计算的话,购买5000克黄金,只要涨10元/克,就可以轻松获利5万元。获利是投资比例的5倍!这就是中天香港公司定下的“地下炒金”规则。
这样“天上掉下馅饼”的投资“炒金”故事,听了是不是很过瘾2009年4月,浙江东阳人郭建军以香港中天黄金交易公司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大肆招揽客户炒黄金期货。
在南京做生意的国泰金安(天津)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由此怦然心动,与郭建军合作,成为“地下炒金”江苏南京、无锡、苏州、吴江等地区代理人。
2009年5月,郭某和郭建军(另案处理)在浙江省杭州市口头达成协议,以个人名义代理发展客户投资香港中天黄金业务,为客户提供交易平台进行境外黄金买卖⊥户可以在交易平台上做多做空,客
户存入保证金兑换成美元以1:100的杠杆比例进行交易,以100盎司黄金为一笔,客户每交易一笔代理商则可赚取100美元佣金。
法庭上,郭某坦言,对于这部分佣金,由郭建军与他三七分成。每交易一笔,郭某可从中分得佣金70美元。
经查明,通过非法经营,郭某共计赚取佣金300万余元,而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赚取了十几万至几百万不等的佣金。
投资客1300万元血本无归,管理者被控非法经营
市民王先生是“中天黄金”投资受害者之一。2009年,他出于个人资产管理需要,想通过从事期货交易的同学购买黄金实现资产增值。但银行(行情专区)能提供黄金期货合约,杠杆率仅为1:8,而
且合约金额较高,一手合约需要几万元资金。这对流动资金本来就吃紧的王先生来说并没有多大吸引力。而当时各大网站上都出现过中天香港平台的广告,让他萌发了参与“地下炒金”的念头。
但之后的发展大出王先生的预料,炒金的几年里虽然业绩有盈有亏,但黄金操作一直进行正常,直到事发,王先生才发现自己的资金已血本无归。
据检方调查,2009年7月至2012年2月间,郭某为赚取高额佣金,伙同公司高层梁某、孙某、姚某、曾某等人,先后在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无锡市、苏州市、南京市共计设立4个香港中天黄金业务
经营点,大肆招揽客户,客户存入指定账户内的保证金共计1300万余元人民币,大多损失严重,部分客户资金损失殆尽。
法庭上,公诉人介绍,中天黄金炒买软件上发生的交易是内盘交易,实际没有真实资本市场合约的交割,与资本市场毫无关系,交易的资金没有流到资本市场上,而是被挪作他用。投资人的亏损
都是庄家在操控,一部分被庄家吃了,一部分作为佣金提取给全国各地代理商,代理商又分了很小一部分给业务员。
玄武区检察院认为,郭某等5名公司高层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的庭审中,郭某等被告均表示,起初虽然知道中天黄金的地下炒金行为没有经国家批准,但并不知道这样的“地下炒金”是违法的。
昨日,法庭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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