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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燕果律师团队

四川都燕果律师团队依托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由都燕果律师、沈辉律师为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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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28-875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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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 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 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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