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盟木业新法规与美国硬木板材规定齐发布

   日期:2010-11-30     来源:深圳家具报    作者:丫丫     评论:0    

同样重要的在于 AHEC 对欧洲各机构进行了一致游说,并且委托塞内卡克里克事务所(Seneca Creek)进行的研究表明,美国使用非法来源硬木的风险率不到 1%。这对欧盟赞成以风险为基础的方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法规的早期草案原本要求所有木材供应商都须提供基于“采伐许可”完全可溯性的合法性证明,但不考虑非法采伐的风险。某一阶段,甚至有人提议引入第三方强制的“可持续性”认证,并对欧盟上市的所有木材产品都贴上标签。

获得同意的文本目前包含这样一项条款:对“轻度风险”的非法采伐木材产品不予实施额外措施。事实上,风险评估概念如今占据着欧盟法规的核心位置。所有在欧洲市场进行木材及木材产品“初级经销”的欧盟经销商,都须实行尽职调查程序(回收产品可免)。这一程序将纳入系统风险评估,并结合多项“充分且成比例”的程序,用以尽量减少任何已识别的风险。要降低风险,可能涉及要求补充文件或第三方验证。
 强制可追溯性的要求已经大幅降低,现在仅声明:欧盟的每个下游贸易商都须了解木材产品的获取来源和销售方向(所谓的“一上一下”可追溯性原则)。这并不意味着会产生多余的政府手续,因为要求出具的证明只需是一份发票或收据,但必须保留为财务记录。

执行法规、进行处罚的责任落到了各欧盟成员国的肩上,好比英国、德国、西班牙等。虽然各国的方法会有所不同,但该法规可能会以类似《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方式运作。如果管理部门证实某欧洲经销商正进行非法来源的产品贸易,那么,处罚水平可能将取决于对该经销商的尽职调查制度的执行效力和遵守程度的判断。
 

 
标签: 家具 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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