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获悉,黑龙江省将全范围开展木质家具企业治理,2011年3月底达不到3条治理标准,将停产整顿,2011年9月底整改仍不达标,提请当地政府关闭。
据悉,黑龙江省规定的3条治理标准分别是: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有毒与无毒要分开,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喷漆间;进风与出风要结合,企业必须保证设置通风设施;降毒与排毒要并重,企业必须设置水循环系统。为实现上述目标,全省安监部门将按照3条标准逐户检查严格执法,不达标准一律限期整改。以此前我省统计出的218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为基数,纳入市地绩效考核内容和职业健康执法中,进一步促进治理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