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级减少将降低负担
>>分析
个税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将相应调整。按照现行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和2000元的扣除标准后,超出金额在0元—500元、500元—2000元、2000元—5000元、5000元至2万元,个税分别对应5%、10%、15%和20%的税率。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每隔2万元,税率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税率为45%。
安体富说,从九级降至六级或五级早已是学界普遍看法。我国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税率等级,扩大级差,尤其是扩大首级税率的区间,例如将0元—2000元都改为适用5%的最低税率,可以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级距扩大,使多数人群不会很快跨入高收入税率中去,这就减少了他们的负担。
引入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支招
调整起征点是维护分配公平原则的手段之一,但因其覆盖人群相对有限,外界同时期盼个税改革能向纵深发展。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引入以家庭为单位来申报纳税。安体富认为,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模式,进行试点。
美国为纳税人提供以个人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纳税人可以自选最“划算”的方式。美国的这种模式已实行许多年,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这种模式照顾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比如养育孩子、一个人工作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