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签合同要注意 “定金”不等于“订金”

   日期:2011-04-06     来源:中国家具网    评论:0    
核心提示: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具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轻易付订金,如果确需付订金的话,也要在订金单上写明所购家具的材质及其他相关事宜,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1月,山西的王先生在一家家具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3080元的床,当时导购员称这床是实木做的,王先生觉得价格比较实惠就下了单,并预付了1000元订金。因为新房还在装修,王先生一直没有去取床。前不久,王先生的新房装修好了,他就去家具店要了一块自己所订床的样品板与其他家具比对颜色,结果发现竟是木屑板。王先生找到商家,导购员称这床确实是实木颗粒做的,否认当初说过是实木做的。王先生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向消协进行了投诉。经调解,商家答应退还订金700元,但仍坚称此事是消费者的责任。由于当时订金票上未注明家具的材质,王先生明知被忽悠了也只能无奈接受。

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具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轻易付订金,如果确需付订金的话,也要在订金单上写明所购家具的材质及其他相关事宜,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商:定金不等于订金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家具时要注意,“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定金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对于“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