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其伪劣产品销售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消费者抱团向达芬奇索赔
国内家具高端品牌达芬奇家具自1998年就进入中国市场,以价格昂贵著称,一张单人床能卖到十多万元,一套沙发能卖到三十多万元。达芬奇家具销售人员称这是100%意大利生产的“国际超级品牌”,而且使用的原料是没有污染的“天然的高品质原料”。
但在媒体揭露其造假后,7月10日上海工商部门对达芬奇进行紧急检查,已经初步认定达芬奇家具公司有三大问题:一是涉嫌虚假宣传,使用了诸如最大、顶级品牌、最高等绝对用语;二是部分家具产品被判定不合格,如售价92800元的卡布丽缇床头柜,号称实木,实际上是密度板贴三聚氰胺,背后是多层面板;三是大部分家具产品标志不规范,未标明出产地和材质,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标明具体使用材质。
另外,达芬奇的一些家具不仅存在质量问题,还涉嫌向消费者提供伪造的进口报关单据。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已有一些消费者在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成立“达芬奇家居”消费者维权中心以来,已接待了十几位消费者的咨询,他们反映了多方面的问题。上海一批家具消费者抱团向达芬奇讨说法,总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其中一位消费者的相关家具消费就达400万元左右。
谁保证我们买得货真价实
“贴上假洋鬼子标签就成了天价?如此欺瞒坑骗消费者实在过分!”在本报记者采访中,很多读者都对达芬奇家具涉嫌造假一事表示愤慨:“谁能够保证我们买到的就是货真价实的?”
读者赵先生认为:“天价达芬奇家具之所以能畅销十几年,主要是很多人太过盲目崇尚洋品牌。”
还有人提出,应该尽快建立中国家具的原产地标准,确保消费者获得充分的知情权。
虚假宣传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达芬奇家居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应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均有具体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该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产品的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受害者可退货或双倍索赔等
对于达芬奇家具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受害的消费者如果能够取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其购买的家具系不合格商品的证明,则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退货。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受害消费者可以据此双倍赔偿。
同时,如果达芬奇家具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家具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其赔偿范围包括:
其一,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其二,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赔偿问题,《产品质量法》第44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