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设计驱动型企业是在实现了自身的理想抱负之外,同时又兼顾了市场情绪。而这类企业本身保持了独立的人格,无论大小,都能得到尊重。
设计驱动型企业更多是通过系统的设计(产品系统、传播系统等与消费者接触的界面)来提升企业的形象,获得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在与消费者接触的界面有着独特的设计,一定程度能够引导消费者,向消费者传递一种生活理念和态度(一般超越消费者心目中的传统需求),与市场拉动型企业相比更占据主动优势。
设计驱动型企业 成长路上有苦也有甜
正如每个人成长的道路上从不缺乏扫帚和胡萝卜一样,设计驱动型企业的发展步伐也是有苦有甜。也许是深知这条设计之路不好走,因此选择以设计作为主要生产力的家具企业在中国屈指可数,而其中大多数都是以设计师自身创造品牌,兼任老板为主,像澳珀、楷模、半木、列奇、嘉豪何室等,无不是老板亲自操刀,既要主
抓设计方向,又要兼任总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等职。但无论怎样,设计还是一个主要的环节,将设计理念进行物化,往往是他们创立企业的初衷。有人说中国的企业环境不适合培养设计师,一来中国的“山寨王国”现实从本质而言对设计师是一种巨大的职业伤害,二来可以称得上好的设计作品往往难以普及,市场本身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远达不到这个层次上来,因此,大部分的企业宁愿选择模仿抄袭,实行拿来主义,也不愿意在设计环节过多地投入。他们更愿意加大生产环节的投入,购买高效率的设备,或者是多聘请一些员工,提高生产力、提升利润,而不是在设计这个看起来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上花费过多。如果不是老板本身对设计有着偏执的狂爱和设计抱负,很少会有一家纯商业的企业选择在设计领域进行过多投入。
正因如此,才催生了国内设计驱动型企业中老板兼任设计师这一独特现象。一个将设计作为主要竞争力的企业都知道,好的设计师难求,好的设计作品更加难得,这不仅需要设计师本身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生活经验,还要对家具的各个环节都了如指掌,小至五金、油漆、木材,大至生产工艺、市场需求,都要了然于胸,从而让其设计的产品具有可操作性,带来商业价值。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困难重重。先不说有这种见解、学识的设计类人才有多少,单是在这些其他领域上的时间、精力投入就已经大大超过了设计本身,因此,我们看到很多设计科学、人性化的产品往往是有着一定生活阅历和市场敏锐度的设计师研发出来的。
能够让自己的灵感、想法得以实现,产生一个物化的结果大概是所有设计师追求的。美丽的东西人人都喜欢,但具体到市场层面,人们是否愿意为它买单还需要很多环节的推动,特别是家具这一不搬家就不挪动的家庭耐用消费品而言,要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实在是太难。偏偏对于许多设计驱动型的企业而言,终端的营销推广、销售培训又往往是他们的软肋。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澳珀、半木这些品牌推出的产品往往能在设计领域里引起一阵哗然,大家拍手称赞,好评不绝于耳,但设计领域之外的营销人员、管理人员、甚至是生产人员是否领悟到了其中的精髓,能够将设计师的创意和想法贯穿其中,更好地通过生产、包装这些环节将产品准确无误地传达到终端消费者那里,这在现在看来是亟待完善的。就像是行业里一个永远争论不休的话题:产品不好卖究竟是设计师的错,还是营销、销售人员的错?
既然企业内部都无法达成良好的共识,那么终端的消费者就更加缺乏对产品的领悟了。我们很多时候走进卖场,听到销售人员的解说词永远都是关于这个木头多么珍贵、这个工艺如何精湛、细节处理如何到位、广告代言人如何名气大、价格如何具有竞争力,却很少听到他们对于设计方面的推介,至于对设计师所推崇的生活方式的引领就更加少之又少。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产品推向市场,本身就带着盈利的目的,而产品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一个好的设计作品只有通过生产、包装、推广、销售等各个相关环节的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完成设计师的梦想,也能够达到企业的商业目的。
正如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院长许柏鸣教授所言:“真正设计驱动型企业是在实现了自身的理想抱负之外,同时又兼顾了市场情绪。而这类企业本身保持了独立的人格,无论大小,都能得到尊重。”这和许多设计驱动型企业的理念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设计与商业之间并不矛盾,设计驱动型企业的本质就在于用实际行动打造设计品牌,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品牌识别度。正如说起东南亚家具就想到列奇一样,谈到新中式我们脑海中跳出来的企业就是中国概念,这就是品牌识别度。而这样清晰的品牌识别度在终端是否也是如此,就需要企业在其它环节投入,特别是推广上的投入。对于很多以设计为导向的企业而言,先不论是否具有这样的实力,就是具备这样意识的企业也并不多见。
我们看到,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将想法物化的结果,正如一百个人心中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样,同样的产品传达给每个人的理念也不一样,古有伯牙摔琴为知音,现在设计师们也往往用“好的设计作品就是给懂得欣赏的人”来为自己辩解,这样的自信固然是好,可设计驱动型企业的生存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与国内企业不同的是,国外的设计驱动型企业往往借助着市场上较高的消费能力和审美情趣,得以保持着较高的利润,但国内大部分设计驱动型企业则仍然处于一种孤芳自赏的尴尬境地之中。
另则,国外的工业化程度非常高,当企业在工艺、规模、材料方面已不能产生明显差异性的情况下,设计所带来的差异提升就能够得到很好的凸显。因此,我们在米兰常常可以看到百年以上的手工作坊式家具工厂,可以看到层出不穷、百花齐放的设计作品,这些都是基于社会形态的发展程度所达成的。当人们在追求上已经跨过了功能这一阶段,更多的就是在美学或情感需求上进行寻找,以期产生共鸣。再来看看我们企业对于设计领域的投入,就可以大致了解他们对设计的重视程度。据调查显示,一般的家具企业每年在设计方面的相关支出比例大约为20%左右,而这一数据在设计为主导的企业当中则达到了50%以上,有些企业甚至达到了 70%——80%,这一经营理念上的巨大差异将企业究竟是设计驱动,还是市场驱动,或是技术驱动进行了明显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