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新国标公布 首次明确定义红木家具

   日期:2011-12-05     来源:中国家具网    评论:0    

必须配备产品质量明示卡

产品质量明示卡是《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三大关键内容之一。目前商场上所销售的红木家具仅对家具的尺寸和用料进行了简单的标注,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标注。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明示卡,商家的产品不仅要明确标示,而且标识规格统一,若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

新国标还规定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应明示的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产品保修和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

产品保证文件细化分类

旧《红木国标》附录对33种红木材质的属类、名称等做出了分类和列表,并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国标附录B中资料所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此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产品销售合同中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按成套性产品编制,单件产品例外。文件应采用正规印制(产品数量少时可采用打印),纸质应耐用。

产品使用说明书

查阅旧《红木国标》,可以看到该标准对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同和产品标签都缺乏详细的明文规定。而《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不仅对产品标签做了统一的规范要求,对产品合同进行了补充,更明确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涵盖的内容。

新国标还将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同时,新国标最大的不同在于,若打官司进入司法鉴定时,消费者和厂家都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障卡、产品合格证。

业内说法:新国标能防企业偷工减料

行业发展至今,标准也确实到了该改变的时刻。一是为了我们行业的良性发展,靠以前的材料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发展;二是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偷工减料,也确实需要对合同、标签、说明书进行更严格和详细的规范。

新旧国标不能有大冲突

旧红木国标的制定规范了混乱的行业,新国标需要的是修改和完善,而不是完全推翻。新国标难产归根究底还是老国标目前还能使用,新的国标不可能跟以前的国标有太大冲突,否则可能很难施行。

纳入新材料有利企业发展

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旧红木国标比较严格,限定较多。新标准若能真正扩大木材范围,引入新的材料对消费者来说有引导作用;对企业来说,原本非红木类材料归入红木类,增加了材料的升值空间,也能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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