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国标漏洞致市场乱象 商家频打擦边球

   日期:2011-12-13     来源:鲁中晨报    评论:0    
核心提示:11月底,王女士购买了一个门庭柜,近日,因门庭柜维修,王女士看到了其内部材质,并认定自己购买的门庭柜不是实木的,与当初售货员的介绍不符,而家具城坚称这个门庭柜属于实木家具。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判断实木家具的标准上。记者调查后发现,实木家具是家居市场的宠儿。但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对实木家具的标准都缺乏了解,更有的商家利用概念打起擦边球。而有关实木家具的国家标准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11月底,王女士购买了一个门庭柜,近日,因门庭柜维修,王女士看到了其内部材质,并认定自己购买的门庭柜不是实木的,与当初售货员的介绍不符,而家具城坚称这个门庭柜属于实木家具。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判断实木家具的标准上。

记者调查后发现,实木家具是家居市场的宠儿。但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对实木家具的标准都缺乏了解,更有的商家利用概念打起擦边球。而有关实木家具的国家标准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实木家具引发的纠纷

12月8日上午,王女士来到位于张店西四路的“凤阳家具城市会客厅”,称自己此前购买的门庭柜不是真正的实木家具,并要求商家给个说法。王女士告诉记者,门庭柜购买于11月20日,近日因为需要维修,她看到了门庭柜的内部材料,发现有的部分用的是木块拼接二次加工后的板材,“维修的人说这种板子叫细木工板,我觉得这种材料的不能叫实木家具,而当初售货员很明确地跟我们说这是实木家具。”

对王女士提出的质疑,商家有不同看法。“当初顾客问是不是实木家具,我确实说是实木家具,但我没说所有地方都是整块实木的。”当时给王女士介绍产品的售货员表示,门庭柜不是百分之百全实木,但并不代表不是实木的,“细木工板也是实木的一种。”

该家具市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女士购买的门庭柜框架,包括面板、顶板、门板等都是纯实木材料,只有在个别部位使用了细木工板,“细木工板都是用一块块的木头做起来的,也属于实木材料,如果按照顾客的说法,所有材料全是一整块一整块的实木,一方面大块的材料很难找,另一方面价格也要高出许多。这种全实木的我们店里没有现货,都要现订货。”

“你看,这种材料就是细木工板,里面全是木头。”说着,售货员掀起卖场里一张床的床垫,指着床的框架说,这种材料和用在门庭柜上的材料是一样的。记者看到,这张约2米长的床框架都是商家所谓的“细木工板”,这种板材明显有别于密度板、三合板等,是由几块较小的木块插接在一起,并在两面包上木皮制作成的。“不光我们这里,别的市场上用这种材料制作的家具也都叫实木家具。”售货员说。

越看越糊涂的国标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了实木家具的标准上。顾客认为实木家具必须都是整块的木板,不应该有二次加工的板材,而商家并不认同这种看法。

“实木家具没有国家标准吗?怎么规定的?”采访中记者问该家具市场负责人。“应该是有吧,具体怎么规定的我也说不准。”负责人说。对于实木家具的国家标准,该市场售货员也未能给出明确答案。

都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都没有完全搞清楚的东西,消费者提出质疑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记者多处求证后发现,在2008年颁布、2009年开始实施的国标“GB/T 3324-2008”《木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就有对实木类家具的准确定义,即“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处理的家具”。

国标对“基材”的定义是,“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也称主要用材”;同时,国标中还写明,“柜类家具的主要部件包括面板、顶板、门板、旁板、隔板、底板和脚架等”。

国标对实木类家具的定义看上去十分明确,但王女士却觉得越看越糊涂,“专用名词太多,越看越糊涂,他们说的‘细木工板’到底是不是属于实木材料呢?”

记者同时发现,国标中出现“细木工板”字样是“人造板类家具”的定义中,“人造板类家具”是“以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为基材的家具”。

当记者指出这一条时,商家表示“他们所说的细木工板是俗称,与国标里的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商家的这一说法,王女士表示不认同。

更让王女士感到困惑的是,国标在给出实木类家具定义的同时,又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并分别给出了具体定义。“没想到实木类家具还有这么多种类,我都有点迷糊了。”在此后的采访中,一家具销售人员坦言,她觉得国标中的这种说法有点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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