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分手后,潘庄秀华与崔斌又有一次通话,潘再次受到“教育”:
崔斌:人家不会承认拿过你一分钱的,永远都不会承认的,你知道吧。你还当着我说,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你是通过我办的,本来我就说你直接给他,那就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对不?你通过我办,那就和人家没有关系,人家永远都不会承认有这个问题对不对?
潘庄秀华:那我问你崔总,当时我们打到香港那个户头的那个钱⋯⋯
崔斌:为什么要打到那啊,就是为了这个事情,大家要保密,不想要别人知道,不就这么简单嘛。
潘庄秀华:那不是这个李记者拿了吗?那你就要让他们帮我们的哪。
崔斌:你要让人家帮你,人家没不帮你啊,人家今天来不就是来帮你吗⋯⋯潘太,你们股东之间如何去分摊这个成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你不能说这个钱是他拿了,还是我拿了。这个钱你们出了就是出了⋯⋯你打了,他来了,帮你完成了你想要做的事情,这就是你要的结果;帮你完成你想要的结果,这就是整个过程⋯⋯我本来说让你们直接联系,我给你们创造场合直接联系,他不愿意,你也不愿意,是不是?你敢跟人家说你这个钱是行贿的钱吗?你敢说吗?
潘庄秀华:我不是说行贿,是他们⋯⋯
崔斌:那是什么钱?
潘庄秀华:是他们要的嘛。
崔斌:那你是不是要给啊,你是不是愿意给啊,是不是还一定要通过中间人给啊⋯⋯
通过一条未知人士发来的短信,潘庄秀华知道了“李老师”的大名——李文学。在“达芬奇‘密码’”片尾的职员表中,暗访记者的署名为“大学”。
李文学究竟拿没拿100万元?2011年11月14日,达芬奇家居向 中央电视台纪委进行了举报。11月下旬,他们从央视纪委处获知,收款人Ma Zheng,是与崔斌、李文学并无直接关系的马征,“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会计”。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马征是赫立传媒的两名股东之一兼总经理。
2011年12月9日,达芬奇家居又分别致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在给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举报信中,达芬奇指称李文学作为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故意编发虚假报道,徇私隐匿新闻事实,并利用职务之便,联合唐英、崔斌对达芬奇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在给央视的两封函件中,达芬奇希望央视纪委反馈11月14日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并要求《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澄清相关事实,还达芬奇清白,并公开道歉。达芬奇家居称保留起诉央视侵害名誉权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
这些举报信附上了意大利生产厂商和意大利制造商保护协会出具的证明、央视记者朱锋采访卡布丽缇及同国内通电话的视频片段、上海广东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调查结果,以及给唐英及崔斌指定账号的付款凭证,但没有拿出另一些涉及要钱和给钱的谈话及电话录音。
2011年12月12日和13日,财新新世纪/a>[11.75 0.69% 股吧 研报]》记者先后致电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并给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发去采访函。从央视纪委得到的答复是已收到达芬奇举报,正在调查,尚未出结果。12月17日,《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相关负责人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转达几点:欢迎记者的关注和报道,但不便接受正式采访;部门自查认为,“达芬奇‘密码’”客观有据,并非虚假报道;对于工商、质检、海关等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达芬奇可能转移了证据,导致工商部门的调查并不全面;对于暗访记者李文学“敲诈勒索”或“索贿”一事,李文学称为追踪报道,曾在崔斌介绍下,与潘庄秀华见过两面,但不承认收钱,栏目组认为达芬奇家居如有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