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家具受贿21万 广交会物业原经理锒铛入狱

   日期:2012-01-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评论:0    
核心提示: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会议厅采购配套家具时,收受贿赂(回扣)21万元,广交会物业公司经理锒铛入狱。近日,广州中院终审宣判,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广州物业开发公司行政部原经理吴红受贿罪名成立,被判刑5年零6个月。

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会议厅采购配套家具时,收受贿赂(回扣)21万元,广交会物业公司经理锒铛入狱。近日,广州中院终审宣判,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广州物业开发公司行政部原经理吴红受贿罪名成立,被判刑5年零6个月。

今年39岁的吴红,拥有研究生学历,被捕前曾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广州物业开发公司行政部经理。法院查明,吴红在担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人事处干部科副科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二期项目办公室材料部副部长期间,于2008年2月至8月,利用负责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展馆办公家具采购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向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展馆会议厅(室)配套家具的过程中,分三次收受了该公司广东地区销售业务承包人程金山(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0000元。

2008年3至4月,在向广州市丽江椅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展馆会议厅(室)配套快餐区、珠江散步道家具的过程中,吴红收受了该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杨泉(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000元。

另外,海珠区法院认为吴红属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退清了赃款,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海珠区法院一审认定吴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吴红退交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近日,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