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达芬奇会被反感?这里有个最关键的逻辑,即将达芬奇的“厚利”与其“商业道德”相联系。我们看待“厚利”,就像英雄的浓眉大眼,贪官的大腹便便,恒定的逻辑下,厚利者必然是奸商。但是,就像骗子也可能是浓眉大眼,而英雄也可能其貌不扬;就像大腹便便者不一定是贪腐不堪,而瘦削挺拔者也不一定是清廉高洁,这种逻辑本来就是错的。
市场中,一切形成合意(且不产生负外部性)的交易都应该是被允许的。只要达芬奇没有编造产品信息,只要达芬奇的产品能够达到行业的客观标准,那么,其厚利就是合理的回报。真正的市场经济,应该是鼓励企业以一切市场规则和道德基础所认同的方式去盈利!只有这样,市场才能活跃,才有创新。而厚利者只要取之有道,回报社会,更能赢得大家的尊重。如福耀玻璃(600660)、多家宝集团一样的民企,正是这方面的典范。
我们的媒体,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我们的公众,应该少一点愤怒,多一点思考。也许,当我们都不再为了心中的那个恶人形象而进行“有罪推定”和自由心证时,这种宽容的环境才能使企业坦诚相见,才能引导商业道德的净化!
观点3:
我们树立了关于“厚利者”的恶人形象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商业道德进入了一个“死循环”。
商业社会,市场活动日渐频繁,而此时却出现了监管缺位。如此一来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经济学中所谓的“逆向选择”,即你不知道产品的品质情况时,你宁愿选择价格更低,因为,即使你支付了高价也不一定能够获得高质的产品,而选择低价品却至少能保证不亏本。
如此一来,诸多企业选择了压低成本的经营模式,劣等品开始驱逐优等品。而无限地压低成本,低质品必然不断越过了产品质量标准的红线,这更使得行业,甚至市场遭遇了全面的质疑。
市场就是如此,商家本是凡人。这就好比在一个竞走比赛里,裁判没看见时有选手跑了起来,接着跑起来的人越来越多,这时你跑不跑?恐怕你只有跑!因为跑的人多了,法不责众,裁判即使回过眼来看见,也不会把大家都罚出去。但如果你不跑,恐怕就只有掉队了!这,也就是当前商业道德的“死循环”。
这样的氛围中,我们不敢相信质监机构,更不敢相信商家的王婆卖瓜,信息出现了高度的不对称。于是,我们率先就设定了商家欺骗消费者的假设,于是,我们挖好了一个个的“坑”,只等无良奸商往里面跳。不得不承认,达芬奇事件出现时,我也选择了谴责。也许,在商业道德底线逐渐模糊的当下,我们害怕了相信,不得不选择本不应该的相信!
面对这个死局,我也曾经多次提到两个观点:其一,政府将市场监管作为一种产品,发展出一种产业,以价格信号来进行市场化运作,填补当前这一产品的需求。其二,企业家应该倡导一种善良的智慧,引领社会的价值标准。这并不是一厢情愿的道德呼唤,众多的商业案例已经告诉我们,与消费者共赢也许是最为稳定和丰厚的盈利之道!
两个方法,前者形成了一种市场上的制衡势力和制度约束,是节制商家贪欲的好办法;后者形成了一种人心上的道德约束,更是规范企业家行为的可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