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利好 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将赶在下周出台

   日期:2012-03-09     来源:杭州日报    评论:0    

家居市场 本土知名家居市场快速响应

作为“家具买卖合同”制订方,杭州诸多家居市场对本报的此次新闻调查报道也十分关注。尤其是多家本土主流知名家居市场,反应速度非常快,纷纷致电记者表示关注,希望媒体推动,行业能尽快出台关于家具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尤其是,作为杭州本土首家实现跨省、连锁经营,吸引了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家具品牌落址,在杭州高端家具市场深耕多年的第六空间家居集团。

“第六空间国际家居旗下,目前在杭州有两家商场:第六空间艺术生活广场(也简称‘西湖店’)、第六空间大都会家居博览园。这两年,不论是作为集团走出浙江连锁发展的需要,还是作为杭州知名的高端家具市场,我们在规范家具买卖合同上一直作着自己的努力。”第六空间大都会家居博览园常务副总沈凡力告诉记者,由于行业没有统一的示范文本,市场一直是在学习、借鉴优秀经验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第六空间国际家居旗下各个市场的家具买卖合同的。“几乎每年我们都会对卖场合同作出细节上的微调。”

不仅如此,针对在家具购买过程中,部分客户因活动、促销等原因冲动下单,事后又反悔想退货的事例较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第六空间还率先在杭城各大市场中,首个推出特别规定:“消费者在48小时内可无条件退货。”“凡是在第六空间旗下商场购买家具产品的消费者,客户在签订购买家具买卖合同后,还有2天的考虑期,不论是因为尺寸、颜色、价格、风格等任何原因,只要是在购买后48小时以内,要求解除合约的,都可以要求市场里的商家全额返还定金,即无理由退货。”沈凡力表示,48小时的限时,市场也是充分考虑了商家的利益,“48小时以内,一般都还来得及向厂家撤销订单,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行业协会 赶在下周发布统一新版合同文本

报道刊出后,最令记者感到意外的一个“喜讯”是,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来电:希望借杭州广大新闻媒体关注此事的“东风”,把统一的《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以下简称“新版合同”)赶在3.15前对外发布。“请杭报与其他媒体引导与监督,让全省消费者更快速了解统一的新版合同亮点,推动该合同在全省范围家居市场中的采纳、使用与推广。”

据负责起草与制订“新版合同”的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所长赵欣刚,与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会长蒋鸿源透露,实际上,早在去年行业协会联合省消保委,在对杭州家具市场“实木不实”问题的彻查与曝光过程中,两方就发现了杭州诸多家居市场合同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并萌生了共同制订一个全省统一的家具买卖合同的想法。在此后的大半年中,协会多次请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家居市场与代表商家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新版合同”的严谨与合理性,并在今年开年正式向省工商局提交了备案稿。

“真是无巧不成书,就在上周五我们得到了省工商局的正式回复,新版合同已正式获批,备案号是浙F1-3-2012-1。”赵欣刚所长表示,为配合新版合同推广,下周二,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将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家居市场、商家代表、专业律师以及新闻媒体,交流沟通,解读新版合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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