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买的油漆都已经过期,刚刷好的家具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起泡起壳现象,在诸暨市消保委城北分会的调解下,商家免费提供了合格油漆,并赔偿消费者1.2万元。
方先生在诸暨城区越都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年初他开始装修,在城区化工市场一家经营户那里购了8组“三棵树”油漆。可令方先生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刚漆好的家具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起泡起壳现象,非常难看。他立即找油漆工理论,油漆工认为自己的施工方法正确,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于是两人一起检查了油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油漆上的生产日期是商家打印后粘贴上去的,8组油漆其实都已过期,他们由此认定家具起泡起壳是油漆过期导致的。此后,方先生与商家多次交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但商家一直推诿,不予解决。无奈,方先生只得向诸暨市消保委城北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消费者的投诉后,联系商家寿某进行调查取证,在证据面前寿某也承认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寿某表示会跟厂家联系,积极帮助消费者处理好事情,但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无法满足。工作人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双方认真协调,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