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版《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开始正式实施。记者从新规上看到,红木家具产品销售时应同时出具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3个保证文件,供消 费者查询。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市场发现,目前,红木家具销售商少有主动出具这三种文件,只是在价格标签上介绍家具的基本属性。
卖场: 三证齐全不多见
记者从新规上看到,市场出售的每件红木家具必须带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其中,产品质量明示卡上需注明: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 品适用范围等信息。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名流、中嘉等家居卖场,发现执行红木家具新规的商家并不多。这些卖场的大多数红木家具所出具的说明只有“商品标价签”,简单标注品牌、品名、材质、产地、经销商、规格等基本信息,而红木家具的详细信息很少。
一部分商家并不知晓新规,而提及新规要求出具3种文件时,他们大多数人都表示,要求公布的信息都会在营销过程中详细介绍给消费者。
专家: 保留好相关凭证
红木家具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一种“鱼龙混杂”的状态。即使是红木方面的专家,也常常“看走眼”。
市区长期从事红木家具收藏的一位姓钱的发烧友说,在选购红木家具之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卖场,选择比较知名的品牌,并注意查看是否“三证”齐全,这样即使将来遇到任何质量或者品质的问题,也能够通过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红木家具由于木材资源比较珍贵,价格通常都较同类产品高出许多。如果碰上过于低价的红木家具,应当保持警惕。
年年红家具集团泰州地区总代理江贵林提醒消费者,目前新国标刚刚出台,市场还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消费者在目前的形势下,不要太急于购买红木家具。等到一切都明朗以后,再选择适合自己的合格产品。
海陵区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时,应妥善保管好发票、商家提供的产品信息文件等,为日后维权保留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