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季度家居用品质检 45批次中5批不合格

   日期:2012-09-2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评论:0    
核心提示:2012年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床上用品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批次产品,检验合格产品40批次。

 

2012年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床上用品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批次产品,检验合格产品4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样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成分等重点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标称深圳欧撒奴寝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20×195cm 一等品“欧撒奴” 纯棉床笠,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据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检测指标,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服装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如果染料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在人体正常代谢所发生的生化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人体的活化作用改变DNA的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

抽查中还发现,标称深圳市淑女屋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生产的074cm×048cm JABBSXX03 一等品“淑女屋” 麦饭石枕,甲醛含量、pH值项目不合格。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或皮肤炎症,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作用。强制性标准GB 18401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甲醛含量要求不得超过75mg/kg。

pH值是反映物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健康皮肤的pH值在5.0~5.6之间),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起皮肤过敏或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本次抽查中,pH值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还涉及标称深圳市灵通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3×65cm 合格品“奴迪娇” 决明子护颈助眼枕、标称成都红富士被服有限公司生产的单人 160cm×220cm 合格品“简约组合” 纯棉缎条床单、标称美家宝家居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A214 203+152+48cm 一等品“Mikado” 贡缎印花床笠四件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生产领域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已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受检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已生产的产品。

针对在流通领域质量监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