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安居百般抵赖?
“如果认为百安居是国际大品牌,指望它诚信那是奢望,和百安居打过交道,你才会明白什么叫无耻。”吴柏千颇为感叹。
对此,夏青举例证明:百安居为了说明2004年采购合同对样机所有权没有约定,居然抽去了该合同的第4页,而第4页有“展示用的样品其所有权归供应商”的约定;2005年太平洋厨房与欧倍德合同(2005年百安居收购了欧倍德),在补充条款中划去了“样品所有权归百安居的”的条款,百安居否认该协议签字人为欧倍德授权代表,继而否认2005年样机所有权归原告的事实,但被百安居否认的签字人恰恰是2005年合同的签字人,百安居的“抵赖”不攻自破;原被告近10年交易,被告收货后大多是签字不盖章的。在样机单中也有部分被告签字未盖章的,但百安居对这些样机单全部否认,认为签收人都不是被告员工,样机单是原告自己填的。为证明这些样机单的真实性,原告对所有签字未盖章的,都提供了签收人与样机签收人一致,且已开具增票的证据,使被告的谎言无法立足。
夏青还列举了其他一系列证据来证明百安居“不诚信”的“抵赖”行为:原告自2005年起就致函被告,要求返还样机、错扣款、未付款等,至起诉前合计112封,其中挂号快递71封、24封邮件,其中邮件回复5封。原告挂号、快递的收件人有:采购部庞震、朱勤,华东区采购沙雯茜,法律部金继君,财务部宗启红、张添强等,均在“百安居(中国)总部电话号码一览表”的员工名单内,而该名单是被告给原告的。其中金继君对原告要求返还的样机、错扣款等回复了4封邮件,最后1封说发商店核对的资料全收集好了,就等执行了。
这么多的信函邮件,被告居然称均未收到,收件人都不是百安居的员工。原被告供销关系近10年,2004年后原告都是和上述人员联系的,在原审中双方核对了2004年至起诉前原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开票数和金额都是一致的,而原告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通过上述方式寄送的。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收到了,而惟独没有收到原告的112封信函,可能吗?原告提供的证据中,2006年、2007年样机单标注归还,归还的部分样机中包括了2006年、2007年送的样机,充分说明2006年、2007年样机仍属原告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这项事实,被告居然称,那是百安居对原告的样机赠送。
与供应商矛盾难调
“据我了解,许多供应商现在都欲起诉百安居,我们实在对它恼火之极。”吴柏千表示,在欧洲作为模范企业的大公司,怎么来中国之后,就会有那么多问题。他表示,百安居与众多供应商的矛盾,由来已久,积压已久,几乎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对于太平洋厨房起诉百安居一事,百安居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由于案件一审正在审理中,其不便发表评论。
也许百安居等连锁渠道与供应商矛盾激化已久,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记者获悉国家五部委联合到百安居进行调查,了解供应商与渠道商的合作现状。
7月20日,浦东银宵路393号百安居办公楼附近路边,很多汽车停在炎热的阳光下。记者跟随一位百安居内部高管(他并未注意到记者)进入办公楼并搭乘电梯至七楼办公大厅,只见他拿出证件刷卡进入,记者快步跟上也一同进入到办公大厅。3位类似于百安居的文秘人员见状蜂拥围上记者,一位二十几岁的女文秘问:“请问,您是?”
记者跟她交代了身份之后,3个人有些惊讶,其中两人窃窃私语:“老总有请媒体么?要不你去问下。”还有一个直接问,“你们是和我们哪位领导联系的?”在工作人员去会议室请示的时候,《国际金融报》记者透过会议室玻璃门缝隙里看到会议已经开始,到会的人围着圆桌依次坐开,但记者听不到会议内容。
片刻后,不容记者解释,百安居工作人员将记者“护送”至门外。五部委联合调查的结果,不得而知。
“百安居重视并坚持与供应商之间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与1000余家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成长开拓市场。”百安居表示,百安居作为专业的家装建材零售商,从1999年进入中国发展至今,一直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质量上乘、售后服务完善的全套家装解决方案,为国内建材装饰市场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百安居正对销售、服务、安装过程做一个重要改革,经过一系列的战略调整,期望将业务扩大到一个成功的市场领导者,未来,百安居也将继续立足中国,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如果重审败诉,我们也将坚决上诉。”吴柏千走上了坚决与百安居“干”下去的道路。
供应商与百安居的这种矛盾,还将持续多久?百安居在中国赢得供应商信心、取得盈利,又需要多少时间?百安居能等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