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标准执行的失落 消费者不关注商家钻空子

   日期:2012-10-31     来源:新京报    评论:0    

标准执行

缓冲期应加快

问:很多国标都是强制执行,但是诸多企业目前还未收到工商部门通知,是否说执行过程需要缓冲期?

朱长岭(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标准只是一个尺度,企业为什么不按标准来,不能都说企业有缓冲期。只能说当一个现象出现得严重的时候,可能执行得就严格,但是大家都觉得过得去时,就总是有人不遵守。比如消费者买东西时,他相信是符合标准的,就不去管这些东西,只是解决纠纷时会用。

宋晓婷(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国标出来后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可能每个品牌的重视度、反应速度有一些差别吧。现在市面上很多儿童家具是南方的,在北京多是代理商,反应速度相对慢一些。我们在北京就有工厂,动作起来就比较方便,我想还是应该要尽快反应吧。

■ 业内声音

家具标准是双刃剑

●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陈宝光

红木家具的标准是在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际上这是去年颁布的,它有一个公示的过程,也有一个准备实施的过程。这个标准没有达到我们预先设计的目标,但是不管怎么说红木家具算是有一个标准了,所以还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一个标准实际上是个双刃剑,它既对生产者是一个要求,也对生产者是一种保护;对消费者是一种说明,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具有两面性。

不要期待物美价廉

●刘晨,北京市场协会家居分会秘书长

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方面无论买什么都应该明明白白消费,标准也好、证书也好,要有这种意识主动去索求;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的规范,工艺要求高了,材料选择好了,各方面都复杂了,成本肯定会提高,这时候消费者一定要有“一分钱一分货”的消费理念。

好的东西肯定会贵,贵也是因为家具用的时间可能会更长,或者说有了更多的附加值,比如品牌的附加值、环保的附加值、服务的附加值等。

消费者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不会再有低价买到特好的产品了,市场经济不支持这种所谓的物美价廉,一定要规范,要理性消费,不要期待物美价廉。

■ 消费提示

买家具要经济、适用和美观

●朱长岭,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

所谓经济就是符合自己的消费能力,适用就是要买最适合自己的,美观就是要让家有一定的美感。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消费者购买某种价格比较高的产品时,要多看看书,多上网搜资料,了解相关的知识,多到市场上转几家店,作好了准备再发生购买行为。假如资金比较充足,也可以借助于一些社会力量,比如一些提供咨询服务的家具公司、家装公司或者设计公司等,让他们来为你设计和选购家居产品会更专业一些。

不必过分强调个别观念

●王建国,联邦家居北京公司总经理

我相信消费者买家具其实是一件很温馨的事情,但是在买的时候,一定要多走几家,不要过分地强调个别观念。

比如环保,当然环保也是必须考虑的,但现在环保更多的是媒体炒出来的一个概念,因为媒体报道总是报道反面的,以至于谈虎色变,给大家感觉特别重要。实际上任何企业品牌要做大,环保是第一的要素,如果连环保都做不了,企业根本无法生存。

对消费者而言,一个就是认国家标准,第二就是认品牌,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要买价格便宜的,可能就需要多留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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