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开展家具以旧换新试点?
家具以旧换新,不但方便居民处置旧家具,拉动新家具消费,而且有利于推动建立废旧家具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具销售企业的业态升级和管理升级。但家具产品多种多样,以旧换新涉及销售、回收、拆解、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实施难度较大。因此,此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主要是为了检验评估家具以旧换新的流程设计和实施效果,为今后是否推广实施提供实践基础。
2、什么是家具以旧换新?
“家具以旧换新”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新家具并交送旧家具的行为。
3、什么时间开展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什么时间领取补贴?
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试点实施期以新家具销售合同的签定日期为准。
试点结束后,将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用于新家具送货,旧家具交送、购买人领取补贴。
4、哪些家具可以以旧换新?
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产品范围包括柜体、沙发、床具、桌椅4类可移动家具。
5、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试点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的家具销售企业购买4类新家具并交送旧家具的,可以享受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购买的新家具与交送的旧家具应为同一种类、同等数量。
新家具的购买人、旧家具的交送人、补贴的申请人应为同一人。
6、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
参与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本市个人消费者可以享受补贴,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