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位于回民区一个家具城购买了一个茶几,但是在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却遇到了困难。”昨日,记者接到黄女士的求助电话。
消费者:开发票还要替店家交税
记者在家具城的门口见到了为拿到发票已经等候4个小时的黄女士,据她说,自己在这家家具城购买了一个沙发和一个茶几。但当她向售茶几的店家索要发票时,却遭到拒绝,商家告诉她如果要发票必须由黄女士交开发票所需要打的税(所购物品价格的6%),另外店家将不再负责商品的保修,如出现问题将由家具城负责。对此黄女士很不理解:消费者既然在此购买了商品,店家就应该给开发票,税应是店家交的,怎么能有买了东西还要替店家交税的道理。
店家:开发票是做赔本买卖
记者找到黄女士购买家具的商家,该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商品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只要不人为破坏是不可能出问题的。如真的出了问题,拿他们开出的粉色票据就可以维修。这个粉色的票据就相当于信誉卡。因为卖给顾客的价钱已经很低了,如果再把税包括在内根本就是做赔钱的买卖。如果消费者购买时就提出要发票,他们就不会按低价位卖给她。如果一定要开发票,就得到款台交税。
经理:开发票的事不归我管
采访中,家具城的经理称,黄女士手中拿的店家开出的粉色票据确实就是信誉卡,如产品出现问题,凭这一票据随时都可以来维修,这点黄女士可以放心。但店家不给开发票的事不归他管。
律师说法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律师认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契税暂行条例》,税费是法定商家作为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总额交纳的费用,而不应让消费者交。至于商家提出的由于价位低,不能给开发票这一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场价是买卖双方共同商量确定的,而开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发票是商家应主动提供给顾客的,不应以是否开发票作为商品价格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