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增项已经成为家装行业一大诟病,为了挽回消费者的装修信心,有一些品牌家装公司就喊出了“零增项”的口号。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施工队一般利用消费者外行这个事实,用看着比较善良的语言进行"恐吓",貌似善良实则恐吓,又使消费者主动增项,这个时候事先填好的合同会不会显得格外重要呢?
裘叶:这个肯定是很重要,消费者在跟设计师沟通之前心里要有一本账,我需要做哪些项目的装修,这样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得每一个想要装修的项目进行纸面上的约定,这样后期如果出现争议可能对于消费者来说更为有利。
对于后来增加这些项目,如果没有写到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出了问题装修公司就没有责任了吗?
包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肯定有责任,装修公司负责施工,对于施工的质量要承担责任,如果出现损失肯定是要赔偿的。关键在于填好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不管合同多严格,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有变更。
家装问题最核心的一点我认为是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能让所有的消费者全部变成装修专家,我还是建议消费者不要怕麻烦,如果真的自己进行装修,而且装的是自己最要紧的一套房屋,还是花一点钱去请一个监理工程师帮你把把关。
实际上这就是通过市场采购的方式提升消费者知识水平的手段,而这个手段其实成本并不高,是可控的,可以保证装修的质量,同时控制恶性增项。
新标准规定家装公司增项超过8%需要自付,8%这个数字是否合理?
裘叶:我觉得不应该增加,在合同过程当中就应该约定好,除非是消费者主动提出来的,只要不是消费者主动提出来,作为家装公司都应该安排好。
包华:我倒觉得没那么绝对,工程角度上来讲多少都会有一些洽商项,增项、减项都有可能。
在过去,商品房面积误差当时全部都是居室结算。后来有一些企业推了一个3%,3%以上由企业来承担,意思可以把你的面积差固定在3%以内,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政府开始推一些示范性文本确定为3%,之后法院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按3%进行处理,实际上就是先给出来操作的参考标准,在实践过程当中大家不断的去磨合,磨合到最后达成一个共识,而这个共识可能就成为立法,这就是我们立法的过程。
8%现在说合理与否,我相信商务部肯定调查过大量的数据是8%的,但最终的8%是不是好用,是不是有效,我认为咱们可以再继续走一走看,我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就会有企业有消费者有第三方去说这8%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我们再来修改就是了。
和正规的家装公司相比,小的装修游击队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但是存在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在建材品质上、售后服务上面大打折扣,甚至还会故意模糊合同的细节,为以后的增项留空间的现象。这次新规定中超过8%就要自己承担的规定,对于游击队来说是不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包华:我认为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家装游击队跟正规家装公司最大的差异不是在于增项的管理上,而是全方面的管理上,比如售后的服务、建材的品质,管理费用。消费者采用游击队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价格优势。多说一句,我建议消费者还是采用正规的家装公司。
业主如何来设定装修的总预算?
包华:首先是对于装修项目的确定,装修的工程数量要有一个准确的估算,不要出现一些重大项的遗漏。另外,针对功能上的设计,很多的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会有功能越全越好的想法,实际上这种思想是没必要的,经常会出现功能很多都用不上。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家要设定好哪些才是最终核心要追求的功能。第三方面,我要提醒大家一点,预算就是预算,预算只能近似于决算,不应该完全等同于决算,所以在这个角度上讲有一些工程上的洽商的变动是很正常的,要有一个正常、客观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