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参与政采受益
《政府采购信息报》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家具政府公开招标采购规模为17亿元,2012年增长至35亿元。近年来家具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许多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家具企业不仅赢得了订单,竞争力也随之提高。
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公布的2012年家具定点采购家具企业成交额排行榜中,有两家小微企业进入钢制家具企业成交额排行榜的前十名,这两家企业的项目采购额均在 200万元以上;在木质家具企业成交额排行榜中,北京华澳盛世家具有限公司位列第七,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国采中心采购二处家具项目负责人罗少伟表示,近两年来小微企业在国采中心定点采购中占据的份额逐步增多,竞争力也有所上升。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认为:"过去十年中国家具行业快速发展,政府采购市场对行业发展、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如今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更多,政府采购市场给予中小家具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大。"
延伸阅读
借力民间资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全国人大代表赖小民认为应该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出台扶持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政策,如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等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民间资金阳光化、规范化,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持股比例等,方便中小企业贷款。
全国政协委员李占通认为,为避免融资难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加强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现科技金融联动。他建议,应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发挥政府财政补偿激励杠杆及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加强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金融的无缝链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部门,提供符合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专业服务;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试点作用,由点及面,辐射周边。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指出商业银行在提供融资服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比较困难,缺乏权威的征信系统可以参考。他建议尽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企业主、相关政府机构、评级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采集、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
政策篇
多地中小企业享受优先采购政策
2013年2月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除了再次重申"政府采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外,《条例》同时明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近年来政府采购充分发挥政策功能,颁布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目前预留份额、降低门槛、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支持政策在业内已形成常态。支持中小企业更大力度的政策--《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做法》陆续在上海、福建、天津、北京各地执行。
优先采购已在多地实施
《政府采购法》开宗明义,明确指出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具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关于如何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条例)》按照项目金额划分优先采购的标准,将政策向小微企业倾斜:"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无法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可以从大中型企业采购。"
其实从2010年开始,上海、天津、福建等地便先后推行了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措施,有些地区直接从集中采购目录中划出需要优先采购的品目,再以项目金额为准划分标准。
以福建省为例,在该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有关部门需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家具、印刷品、修缮及装饰工程等品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一位小型家具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已经实施了优先采购政策的地区,企业参与投标的机会大大提高,因为该政策与其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措施结合紧密。一般来说在已经实施优先采购政策的地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相关措施均较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