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监局公布了2013年广东省软体家具等6种产品省级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结果,其中,中山有6批次软体家具被检出了不合格。中山市消委会则提醒市民购买软体家具时应查标识,看合格证,闻味道,辨质地。同时要求销售方提供有效票据,待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以维权使用。
4方面指标不合格
据公告显示,本次定期监督检验共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等12个地市(区)203家企业生产的294批次软体家具产品,检验结果发现61批次不合格,其中6批次涉及“中山制造”。本次检验发现的6批次中山造产品不合格主要涉及产品标识、主要尺寸(功能尺寸)、力学性能要求、泡沫塑料要求等项目。
消委会教你选购
据中山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泳权表示,消费者选购软体家具时需查标识,并查看相应的政府部门发布的检验合格证,每个产品的包装上都应有生产者厂名、地址和通讯信息、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家具使用说明书及产品的型号,产品的主要尺寸等信息,“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对那些不愿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产品标识不全、不规范、不准确,或产品包装粗糙、印刷模糊不清的,或没有标识,或是标识内容不一的产品,消费者就应谨慎购买或不宜购买。”张泳权表示。
同时,他指出,消费者在挑选软体家具时还可以闻一闻有没有“异味”。如果有刺鼻的味道,就可能有甲醛残留,不买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