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近日宣布,北京家具以旧换新于7月1日启动,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与去年的试点一样,通过交旧换新,消费者可获得家具销售价格10%的补贴。据了解,参与家具以旧换新的家居企业从5家增至11家共33家门店,对于违规经营、操作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家具以旧换新资格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由于促消费作用明显,家具以旧换新的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除去年参与的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蓝景丽家、城外诚家居广场和集美家居5家企业外,今年,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家和家美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罗汇国际家居商贸有限公司(原北京百强国际家居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鑫海韵通商业大楼6家企业也加入其中。
根据《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参与家具以旧换新的企业应与市商务委签订承诺协议,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对本企业的销售网点、家具商品信息进行备案。同时,北京市商务委要求参与家具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实行统一收银,规范开具发票;明码实价,不得随意或变相提价;及时向购买人兑付10%的补贴,并公示家具产品名称、厂家、型号、价格。
对于旧家具的处理问题,《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办法》指出,销售企业回收的旧家具,应全部交由旧家具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拆解处理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将旧家具全部拆解完毕,不得私自处理拆解物。
北京市商务委及相关部门将对本轮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全程监控,凡发现违规经营、操作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参与家具以旧换新资格的处罚,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