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实施细则》规定补助对象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5个县(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建筑陶瓷企业生产线。企业原使用水煤气作燃料的建筑陶瓷生产线经技术改造后使用天然气,彻底拆除原水煤气供气管道、燃烧设备,并承诺该生产线不再使用水煤气,而企业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并通气使用。
财政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相关县(市、区)建筑陶瓷企业改用天然气,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
《实施细则》明确,财政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对存在项目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县(市、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
目前,肇庆65家陶瓷企业268条生产线中,已有9家企业12条生产线使用天然气,13条生产线正在改造,37条生产线已签订改造协议,并对未改用天然气陶瓷企业的81条生产线实施了停产。